1、《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活动而制定的法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3、《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药品批发和零售不同的经营方式,细化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具体条件。
4、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1、【篇一】特殊药品经营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加强特殊药品管理的紧急通知》后,我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执业医师、药剂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培训合格。
2、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有关药品管理自查报告(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3、药品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组织人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成立以分管药品副院长为组长,药剂科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明确。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规范》和《实施细则》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担负起监督实施GSP的责任,大力推进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作出努力。
药品GSP的基本内容: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验收与检验;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陈列与储存的规范化管理。管理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的职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方针和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药品追溯体系:新版GSP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对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药品储存与运输管理:新版GSP对药品的储存和运输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包括药品的分类储存、温湿度控制、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稳定。
文件间的互动与关联 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并非孤立存在,它们之间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制度规定了行为的框架,规程提供了操作指南,而岗位职责则明确了执行者。每一份文件都在确保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