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3、第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第三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4、药品经营企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外,还应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兼营企业。
5、记录与追踪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各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应建立药品追踪系统,对药品的质量信息进行追踪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信息的可追溯性。以上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药品库房应当配备的设备设施包括: 冷藏设备:如冷藏柜、冰箱等,用于储存需要低温储存的药品。 通风设备:如排风扇、空气净化器等,用于保持库房空气流通,防止潮湿和污染。 照明设备:确保库房光线充足,方便药品的识别和管理。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如窗帘、遮光膜、空调、换气扇、地垫、货架、门帘、风帘、电子猫、挡鼠板、灭蝇灯、捕鼠笼、粘鼠胶等。(三)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如空调系统、加湿器、除湿机等。
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这样的温湿度范围有助于防止药品变质、失效或吸湿。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可能导致药品分解或物理性质改变,而湿度过高则可能导致药品吸湿、潮解或霉变。因此,药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设施,如空调系统和除湿设备,以维持适宜的温湿度环境。
GSP医药冷库建造的要求如下:产品功能必须符合新版GSP要求。按规范要求布置监测点 安装调试时要注意温度范围控制在2~8℃,湿度范围控制在35~75%,如果超限则应该有报警。即变送器就地蜂鸣报警、控制室声光报警、管理员手机短信报警。
1、药品冷链物流是指药品生产,经营,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内的物流过程。
2、冷链物流是指在生鲜、医药等产品的运输和存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特殊的措施,保证其质量、安全、新鲜度和营养价值等指标不受损失的一种物流方式。冷链物流采用高科技手段,包括温湿度监测、风机控制、烟雾检测等技术手段,旨在保持产品的良好状态。冷链物流广泛应用于生鲜商品、水果蔬菜、冷冻食品、医药等领域。
3、医药冷链物流管理是指在医药物流运输过程中,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振动等环境条件的稳定性。它是一种特殊的物流管理,旨在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4、冷链是指对需要保持低温状态的物品,如食品、药品等,进行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直至终端消费的整个过程中,保持其温度环境始终处于所需低温范围的一种供应链管理方式。冷链是一种特殊的物流体系,主要应用于对温度有严格要求的商品。具体解释如下:首先,冷链物流的核心在于对温度的控制。
1、冷链产品是指某些食品原料、经过加工的食品或半成品、特殊的生物制品和药品在经过收购、加工、灭菌、灭活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产品所必需的特定低温环境下,减少损耗,防止污染,以保证产品安全的特殊供应链系统。
2、冷链食品指的是被冷链物流生产、运输、储藏的食品,这种食物对温度比较敏感,所以在储存、运输的时候,需要控制好温度。目前冷链所适用食品范围包括: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花卉产品。加工食品:速冻食品;禽、肉、水产等包装熟食;冰淇淋和奶制品;快餐原料。
3、冷链是指对食品、药品等需要保持低温储存和运输的物品,进行一系列温度控制和管理的工作流程。冷链是一个涉及食品、药品和其他需要冷藏运输物品的重要概念。
4、冷链是指对需要保持低温状态的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直至消费的各个环节中,始终保持适宜低温环境的一种供应链管理方式。以下是详细解释:冷链的概念主要是为了确保某些产品,如食品、药品等在储运过程中不会因温度波动而变质或失去活性。
不一样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指的是其销售项目里是不包含冷藏食品的,也就是该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冷藏食品。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不可以。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否则,是违法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经营者名称指的是经营者的公司名称。一般来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大于等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如果您要销售食品,具体的经营范围是要遵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这一标注意味着,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冷藏食品的销售。许可申请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需要按照主体业态和具体项目分类进行申请,如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散装食品等。
食品销售经营者:营业执照上应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和其他类食品销售。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藏冷冻食品销售者、贮存者、运输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保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并落实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第三条受托方负责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
4、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