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而保健食品必须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所以,民营医院购进保健食品不可以在业务员手中购入。
2、经销商的业务模式,将由原来的代理销售转变为配送服务,经销商将直接对生产企业负责,代替企业提供医院需要的服务,也就是说,经销商的利润来源将由销售医药耗材变为配送服务。不管一票制何时会来,耗材流通领域的企业,应未雨绸缪,跟随市场趋势及时转型。
3、对比民营医院 民营医院态度好,笑容可掬,不论原来在公立医院多哭丧的脸,在民营医院都可以给掰过来,因为,有患者才有收入。保险一般都是自己交,因为提成普遍高,学历和职称也是拿提成的一个标准。
4、打破了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一二三级医院分级管理的模式,变成了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公立医院或合资合作医院、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的分类管理模式。你如果没医师资格的话,可以买一些非处方药和一些保健药品为佳。这些的利润还是相当高的,如果有医师资格就可以开个小诊所了,当然地点也相当重要。
5、可以。借款合同是民事合同,合同双方自愿缔约,国有企业也是法人,是跟私企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完全一致的,国有医院就是属于国企的,私营企业借款给国有企业只要是双方都协商好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
6、为计算产品成本要设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也称产品成本明细分类账或产品成本计算单。
1、医药公司流向指的是经销的货物销售去向——医院、药店、诊所等终端或是下一个医药批发企业。流向费是医药代表打流向单要交的费用。销售流向数据,必然离不开营销模式,纵观多数工业型药企,采用的药品经典销售模式大概总结为两种:自营和代理。
2、医药流向是指医药产品从生产和销售到最终消费者的整个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路径和渠道。医药流向可能包括从制药公司到批发商到药房再到病人手中的整个过程,也可能涉及医院和医生的介入,这取决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医药流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许多不同的参与者和利益方。
3、库房主管主要负责西药库或中药库的药品管理,记录所有药品入库、出库和流向。门诊药房主管主要负责门诊药房的药品管理,办理药库领药、入货架、发药等各种事务。
1、药品生产企业不经过当地医药公司不可以直接给零售药店和门诊直接供货。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但是不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外的药品。并且不得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个人以及乡村中的个体行医人员、诊所和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
2、不一定,可以多家配送。医院里面的同一种药品,如果医院内部没有明确规定的话,可以多家医药公司配送。但是为了便于管理,尤其是药品的追溯性管理的方便上来说,建议同一种药品由一家医药公司配送。随着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监管机制的日益加强,处方药品底价代理制销售模式必将转型。
3、在整个“营销”过程中,走的只是票据,药品其实是从药厂直接送到医院的。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走这么多中间环节?干脆从药厂直接按80元价格卖给医院岂不省事!可是如果这样,“药虫子”就不能套取现金支付给一个又一个医生,“药虫子”只能通过“走票”来套取现金。
【答案】:C 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查询1566加盟网,中药批发企业是中药生产和销售的桥梁,它从生产单位或其他部门购进、调拨药品,批量供给零售企业、医疗单位、下一级批发企业,或供应生产企业作为生产的原料,是基本业务的经济组织实体。
总体来说,药品零售针对的销售对象是个人,而药品批发企业不能将药品销售给个人,而是应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答案】:A 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购进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可以销售给其他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批发企业购进的,只能销售给本省(区、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故A不符合规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